笼统地说,价值美学,或称为价值论美学,属人文学科,是美学的一个分支,是以哲学价值论为基础建立起来的、把审美活动作为价值活动来研究的一门学问。
既然价值论是价值美学的哲学基础,那么,离开了哲学价值论,价值美学便无从谈起。由此进一步,我认为要描述出价值美学的学科位置、性质和特点,最好从它的深层着手,从它的根基着手,即从它的哲学基础着手,考察一下价值美学如何从它的根儿上生长出来。这样,我们就不能不先来看看哲学这棵大树是怎样生长的,它有哪些枝枝杈杈,结了些什么果子。总之,先提出我对哲学的理解,为我所理解的哲学勾出一个总体的构架,画出一个宏观的坐标图,并试着寻找出价值美学在这个坐标图中的位置。
哲学是什么?古今中外的说法五花八门,为它下的定义许许多多。但在我看来,哲学无非是:
人(主体)对世界(特别是人自身)的感悟和思索。
这需要作一些具体解说。
这里的“人”,是马克思在《1844年经济学-哲学手稿》中所说的,与动物相区别的、有意识有意志的、能够进行“自由自觉的活动”的“类的存在物”
哲学作为人(主体)对世界的感悟和思索,常常历时地或共时地表现为几种不同的形态,或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方面和部分。假如我们现在把“哲学活动”本身作为“对象”进行考察,那么我们可以设想,当哲学家进行“哲学活动”即对世界进行感悟和思索的时候,他大体上面对三个方面的问题,人们也可以从三个方面向他提问:第一,世界本身是什么,它怎样存在着?对这个问题的回答,就是哲学本体论,或哲学存在论。它的核心范畴是存在。第二,你如何知道世界本身是什么?你怎样晓得它是如此这般地存在着?哲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,就是哲学认识论。实际上哲学家之所以说世界是什么、是如此这般地存在着,不过表明这是认识的结果,是说认识到世界是如此这般。如果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通过双向运动达成一致,那就是认识得正确,那就是真理。哲学认识论的核心范畴是真理。第三,你为什么要知道世界是什么?“吃饱了撑的”还是“饿得难受”?世界的意义何在?世界对人意味着什么?对这个问题的回答,就是哲学价值论。它的核心范畴是价值。
这三个问题彼此不同,但有机联系。与此相应的,在上述三种哲学基础上可以建立起三种不同的美学理论,即:本体论美学;认识论美学;价值论美学(我们简称为价值美学)。
以上仅仅是从哲学基础来探讨可能存在的美学派别或样态。美学当然还可以因方法、视角不同或是具体对象、范围不同而有其他派别和样态。例如,从社会学角度研究审美活动的社会学美学,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审美活动的心理学美学……,以及人类学美学、现象学美学、存在主义美学……,文艺美学、音乐美学、建筑美学、绘画美学、戏剧美学、电影美学……等等。只是需要辨别:它们常常并不处在一个层面上,而是不同层面、不同视角、不同方法下的美学;它们常常可以互相影响、互相交叉,但并不能完全通约;它们虽然在一定时期有相对稳定的形态,但又常常变动不居,不断淘汰旧的过时的观念,增加历史本身所提供的新的理论因子。
然而具体考究起来,随着人们基本哲学观念和考察世界的的角度、方法的不同,对价值美学(价值论美学)可能会有各种不同的认定。我想至少可以有这样两种理解:一种是认为审美活动本身仅仅是价值活动,因而美学仅仅是价值美学,就如同哲学就仅仅是价值哲学一样。新康德主义者文德尔班、李凯尔特等就认为哲学只是价值哲学,哲学以价值问题为唯一问题;依此,美学自然也应该仅仅是价值美学。另一种是认为价值美学是从价值论角度研究和论述审美问题的美学,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否认还可以从认识论角度、本体论角度、社会学角度、心理学角度……研究和论述审美活动。总体而言,我比较倾向于后者;但我又以“中庸”之道,游弋于两者之间,主张吸纳前者的有价值的因素。我的基本观点是:价值美学是从哲学价值论角度对审美活动进行感悟、思索、考察和研究的一门学问;而哲学价值论是把握审美问题的最适宜、最贴切、最合其本性的方法和角度。应该承认认识论美学、本体论美学、社会学美学、心理学美学&hell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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